职 能 机 构
劳动人事局
负责全区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管理全区干部的考试、录用、调配、考
核、奖惩等工作;负责区内直属机关中层干部和企事业负责人的考察、任免工作;负责全区党政机关、事业
单位人员编制的申报、审批和机关中层机构、事业单位的设置工作;负责管理全区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;负
责管理全区各类人员的工资、福利待遇的申报与审批工作;负责全区直属部门的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;
负责区内劳动力管理工作,编制区内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计划,负责招收录用、调配工人;负责复员退伍军
人、技校毕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工作;负责全区劳动合同鉴证、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仲裁工作;负
责全区劳动用工计划、工资福利等各类计划编报和统计工作;负责全区人才交流、科技干部管理及知识分子
家属"农转非"工作;负责办理干部、工人离退休前的有关手续;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。
联系电话:0631-8359684